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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瑞玲 我是7.20以前得法的。我過去疾病纏身、思想狹隘、脾氣暴躁;修煉以後,身心健康,親身的感受到師父對我的時時呵護。2002年因電視插播一事被非法抓走,我絕食後,在師父的保護下出來了。後又被迫離家出走,再次被邪惡通緝、非法抓走。在“洗腦班”上,在“幫教”寫的材料上簽了名字。出來之後,又走了一段彎路。配合了邪惡,給大法帶來損失。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1/117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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