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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丹 99年進京上訪後,被惡警押回家鄉。回到學校上學時,學校讓我寫“保證書”,我當時在“不在同學中講去北京的經歷和感受,不影響其他同學”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現鄭重聲明:我當年的違背大法的簽字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1/117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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