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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自安 我曾是一個患有血管瘤病人,到醫院治療幾次也無效果,後來病情惡化,發作時疼痛難忍,幸運在96年得了師父的大法,修煉半年後我的血管瘤全部消失了,是大法救了我的生命,我從內心感謝師父的大恩大德。不幸的是在99年7月20日,派出所的一幫惡警到我家收走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的書籍,隨後又將我帶到派出所強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這幾年我心中一直後悔,不該配合邪惡寫“保證”。現在我鄭重聲明那“保證”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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