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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隆清

    我現年68歲,因為我堅修大法,於2002年10月不幸被派出所邪惡非法抓捕,並非法判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在此期間,思想和肉體受到殘酷折磨,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人的執著,在邪惡的高壓、欺騙下,違心的接受了邪惡的洗腦,從而破壞了大法。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被迫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和語言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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