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納
我在勞教所裡面所寫的一切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2/19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