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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春梅 我於2002年邪惡綁架到洗腦班,後又送看守所,被迫害成子宮肌瘤和高血壓狀態,被取保候審,並押了3000元作保。2005年4月份派出所騙我去拿3000元錢,並讓我簽字,因是“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或不予所外執行的決議書”,當時我不簽,但是警察說不簽字就不給返錢。就這樣被騙了,錢到現在也沒返給我。因情和怕心,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內心非常痛苦。通過不斷學法,我認識到我要歸正自己,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所以,在此聲明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正念正行,救度世人,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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