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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厚質、劉忠憲 2005年8月14日,公安局強迫我寫了一份申請書(實是“悔過書”),叫我承認煉法輪功是不對的,要我申請對我的判刑所外執行。原稿是公安局寫的,叫我找人抄寫。現認識到這是錯誤的,是助長了邪惡。現特此聲明:此“悔過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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