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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昌利 我是1998年初得法的。1999年7.20期間,單位惡黨組織對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進行所謂“幫教”,個人在怕心下寫過兩次“保證書”(或“決心書”)之類的材料,甚至說過“不煉了”的話,還交了一部份大法書籍,在壓力下燒過一些大法書籍等。現深感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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