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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萍 由於怕心,我曾經向戶籍惡警寫過“保證書”,交給居委會老師法像、法輪章,在洗腦班裡被迫宣誓、發言,說了不利於大法的話。深感內疚。在此鄭重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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