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鴻雁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