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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明鳳 我曾患的幾種病,因煉法輪功不治而癒。我於2001年7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獄中長期受到對身體和精神的各種迫害,惡警指使邪悟者強迫我悔過,並強迫為我寫了“悔過書”,並強制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對不起大法和師尊的慈悲苦度。聲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月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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