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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方愛麗

    我97年3月修煉法輪功後,身上所有的疾病都好了。99年7.20後,邪惡迫害法輪功,本人就去北京上訪,後被強行關進洗腦班。回家後再次進京上訪,邪惡將我非法關進看守所達四個月之久。回家後,單位、辦事處、居委會等不讓我煉,它們又強行把我關進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並威脅再煉就開除我愛人和我的工作,我愛人害怕就和我離了婚。在高壓下,我寫了“悔過書”。現在嚴正聲明:本人以前所說、所寫的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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