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鳳蘭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晚上七點多,我被派出所的惡警無故綁架到縣看守所,經受了殘酷的電擊、打罵、戴背銬、在看守所內跑步不許停、跪牆根兒面壁思“過”等等的折磨,四十多天後又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不寫,它們就讓犯人替我寫,我默許了。嚴正聲明:代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及我在九九年所寫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