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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粟建瓊 我2003年9月份在派出所簽過字,蓋過手印,在大隊簽過字,9月在公安局簽過字。現在我認識到不能配合邪惡。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簽字、手印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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