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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綦德華 我是95年得法的。99年7.20以後,向居委會寫了所謂的“保證”。通過學法悟到,這是對師父的不敬,對法輪大法的不堅定,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我鄭重聲明,在這期間我的所言、所行、所做、所為概不承認,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信師信法,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6/1181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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