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松 2002年4月24日,在看守所絕食了38天的我已在門板鐐上被非法銬了4天5夜。此前,我經常因為絕食被非法銬在門板鐐上,身體非常虛弱。放下門板鐐時,根本站立不穩,惡警們就將我非法押送監獄。在那兒我繼續絕食,被押往醫院。不到半個月又被非法押回監獄。在那兒,惡警、惡棍們一天到晚不停的對我進行毆打、辱罵、揪、擰、掐、踢、跺、洗腦。晚上只可睡一、二個小時,有時被罰站到天亮。後來又強迫我拖一千多斤裝了磚坯的大鐵車,每天四、五十趟,每次二、三里路。還安排包夾犯人在身邊擾亂。後來在紅磚出窯分級時,腳被打成骨裂,腳趾甲被打掉三個,它們不但不送我去醫院止血、包紮傷口,卻強迫我繼續進行這種超常體力勞動。我被折磨和摧殘近3個月。其間,做了違背大法與恩師的事。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7/11823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