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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柯婷婷 我今年12歲。2002年舊曆新年,我跟父母一起回老家過年時,和母親一起被邪惡的公安非法抓去扣留。當時只有8歲的我,在公安連續3小時的逼問之下,由於害怕,就應付它們回答了問題,並違心的說“不煉了”。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7/1182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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