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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朝蓮 2005年11月4日,邪惡來抄我的家,非法抄走了《轉法輪》等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煉功帶、錄音機。還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邪惡逼迫我在它們寫的東西上按了手印。嚴正聲明:我配合邪惡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7/1182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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