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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文娜 我於1999年4月份有幸得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深知大法好與師父的偉大。於2001年10月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非法拘押,由於經不住考驗,人心太多,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書”,後來家人花重金將我弄了出來。出來後由於執著於情和有怕心,讓邪惡鑽了空子,讓家人把所有大法書都毀了,犯了滔天大罪,愧對師尊與大法。把自己混同於一個常人,追求常人的安逸生活,我現在非常後悔。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8/118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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