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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娜欣 我是1998年得法的。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送去教養,家人在私心驅使下在“保證書”上簽字並給教養院贈送錦旗,向邪惡交大法書,同時個人執著圓滿違心寫了“三書”,配合邪惡給學員洗腦。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現已徹底悔悟。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同時加緊學法,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8/118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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