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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志飛

    我是97年冬得法的,由於對法認識的不深,平時不夠精進,沒有認識到修煉是非常嚴肅的,不能事事處處嚴格要求自己。99年7月20日,邪惡勢力開始迫害大法,我因帶著執著上訪而被邪惡迫害,在看守所的壓力面前,理智不清的寫了“悔過書”,還罵了老師,罵了大法。犯下這樣大的罪過,巨大的負罪感令我生不如死,後悔莫及,灰心喪氣,幾年來在這種悲觀和絕望中沉寂著。這期間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局還騙我說給他們再寫一份近三年的“認識書”,如果認識的好,就能拿到我當初取保候審的抵押金5000元,我又沒有做好,沒有認識到自己是個修煉的人,在壓力下配合了邪惡寫了“認識書”,再一次做了有損大法的事。公安局和派出所也只是騙我害我,根本沒有還錢。儘管我如此不爭氣,偉大的尊師也沒有拋棄我,還在啟悟我的正念正信,引導我走上回歸的正路,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我會珍惜這份萬古機緣。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堅定正念,緊隨師尊,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9/118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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