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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華 96年幸得大法,身心受益。99年7.20後惡黨開始對大法栽贓與迫害,我做了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事。在此聲明:我在中共惡黨的高壓迫害下,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任何人代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該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84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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