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淑娟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8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