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慶玲 1999年7月20日江××和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我曾兩次被惡警綁架,關起來進行洗腦迫害,強迫寫誣蔑法輪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及所謂“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如不寫就不放人、就勞教或判刑,在當時的高壓下,我昧著良心兩次寫了誣蔑大法的話及所謂“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現在鄭重聲明:我當時所說、所寫、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1847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