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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蘭 我97年有幸得大法。沒得法前,全身疾病,家務活承擔不了,各種治療無用;煉功幾個月後,我無病一身輕,給家中經濟減輕負擔。99年7.20時,街道、樓長每天到我家騷擾,叫我交書,我配合了。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18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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