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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巧玲 我於九五年得法。2001年元月進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拘留在監獄兩個月,送勞教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碰到問題沒從法上去認識,執著心使邪惡鑽了空子,在高壓迷騙下,把我引向了邪悟,說了、寫了、(包括單位、派出所等的信)不利大法和師父的話,而且把大法的書、錄音帶全部交給了邪惡,做了破壞大法、傷害師父的事,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當醒悟時,悔恨至極。我鄭重聲明,在高壓迫害邪悟中,在私心及怕心中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利老師和大法的話全部無效、作廢!深刻的教訓使我理智,我要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珍惜師父給我們的修煉機緣,溶於法中,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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