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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宗風、杭翠花 我們是97年得法的。師父給我們淨化了身體,又使我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可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由於自己的私心、怕心向邪惡作了“不煉功”的保證,還交了師尊的法像。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我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185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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