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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振葉 在2000年1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帶回當地關押,由於自己的執著心未放下,在“釋放書”上簽了一個不應該簽的字,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及損失,現嚴正聲明自己對證實大法不利的言行表示追悔及補過,同時聲明簽過名的違背大法的東西等一切作廢,做大法弟子此時應該做的一切,同時認識到了生命此時存在的第一意義,在不同層次方式阻止、剷除邪惡,捍衛宇宙與大法,用智慧全力去證實法,挽救世人,我會時刻用法衡量自己,不放鬆自己,用正念主動除惡,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在修煉與正法的路上隨師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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