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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春蘭 1999年7.20期間,我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在邪惡之徒的逼迫下,用人心對待,讓我女兒給替寫了“不煉了”的字據。2000年春被派出所邪惡之徒非法關押,當時正是我女兒面臨高考,沒放下對情的執著,在邪惡的迫害下,蓋了手印才被放出來。走了兩次彎路,但是慈悲的師父還是沒落下我,看護著我直到今天。今天我嚴正聲明:在邪惡逼迫下兩次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將迫害我的邪惡曝光,正念清除一切邪惡爛鬼。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一定走好師尊給我安排的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18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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