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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陸學祿

    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們去跟政府說明我們法輪大法學員都是好人,法輪大法好,但卻遭綁架,押回警署到翌日才放回,且食水未進。而後,就經常被邪惡騷擾。有一次八月份,把我叫到警署,看反大法的邪惡電視,然後逼著表態,由於當時有怕心,我說“不煉了”。後來又經常騷擾我,我也說過“不煉”的話,並在筆錄上簽字。以上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以後決心跟隨師父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18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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