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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克儉 我是96年得法的,在99年7.20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時,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清,從拘留所出來到派出所,叫在它們寫好的材料上(大部份是“不煉功”之類的)簽名,由於人心凡重,放不下世間的一切,就順從的簽上了名。至今雖然已過幾年了,心中想起來非常懊喪,這是在修煉的路上一大污點,實在對不起師尊和大法。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一定按師尊所教導的去做,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18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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