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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青山、閆忠鳳 2001年,派出所強迫我們在印好的“三書”上簽字,我倆沒簽。兒媳說我代簽,惡警同意。現聲明兒媳代簽的字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18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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