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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萬芳 我是今年5月22號因寫了宣傳法輪大法的真相資料,被邪惡抓去拘留,由於自己學法不夠,在高壓下違心地寫了“三書”。回來後通過再反覆學法和與同修交流,深感自己對不起師父與大法。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決、徹底否定舊勢力的迫害與干擾,堅定不移地跟上正法的進程,走好正法時期的每一步,向自己先天的最高標準昇華,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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