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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瑞琴 2001年1月5日我去北京上訪被抓,押回後由於各方面的壓力,在看守所、派出所、單位分別寫了“保證書”,在“記過”處分材料上簽了名,甚至單位給我上報“轉化”了,我也沒反對而持沉默態度,事後我痛悔莫及。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作一名堅不可摧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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