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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明華 本人因學法不深,在99年進京上訪後被非法拘留,在強迫下寫了幾條“保證”等。現認識到是錯誤的。因此,嚴正聲明:上述所寫的材料一律作廢,堅修大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修煉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5/19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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