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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美瓊 我未修煉前瀰漫在疾病、金錢、親情等等無數折磨、痛苦中,修煉後,漸漸從內至外身心均煥然一新,種種折磨一掃而光,無法用語言表達。我去年被邪惡綁架去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正念不強,在迷糊之際寫了對大法不利的“悔過書”。我特此聲明“悔過書”作廢。今後我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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