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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瀛 2001年9月底,派出所找我簽字,內容有關抄家時有沒有丟東西、受到騷擾,其中下面帶有“今後不再煉(法輪功)了”,由於疏忽,我簽了字。後向片警瞭解,知有此“不煉了”的內容,當時已向片警聲明此簽字作廢。現嚴正聲明,此簽字作廢。我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跟師父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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