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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福英 2002年5月的一天,委主任到我家,拿著一張早已寫好的紙,要我簽字,並叫我老伴兒做保人,我簽了,還按了手印。同年4月份,單位領導找我談話,我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9/118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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