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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由明花 我1998年得法,受益非淺。7.20以後,丈夫從北京回來,我被單位逼迫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寫了“保證書”,把大法書交了,還阻止丈夫出去講真相。現在深刻認識帶自己對大法做了不敬的事。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事情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19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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