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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善美 我在99年到北京證實大法時被惡警非法抓捕,在拘留所寫了“保證書”,寫了對師、對法不敬的話。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19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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