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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淑平

    我於1998年得法。2003年5月30日晚,我出去貼真相資料,被邪惡便衣發現,被非法帶到派出所,後被單位接回。單位領導讓我寫“不修煉保證”才能上班,我沒寫。10月27日,單位領導說“在家煉也行”,但必須寫“在班上不能看法輪功書”的保證才能上班,我寫了。現在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119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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