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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發葉 我96年8月得法後,受益非淺,深知法輪大法的美好。99年7.20大法遭受迫害時,自己向惡黨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現認識到向邪惡妥協是對大法犯罪、對師父不敬。嚴正聲明:我以前在高壓下向邪惡寫的“保證”徹底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1192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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