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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時昊旻 我從小跟媽媽到煉功點煉功,向來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自從99年7月20日以後,我媽媽為了正義的呼喚,多次被邪惡的610拘留,最後非法勞教3年。我現在上初中,因媽媽修煉,610和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到學校來騷擾我,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壓力。在考試時,無奈的情況下,寫了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話,我對不起師父,做了不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我很後悔,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我一定不會再犯同樣的錯。從今以後我要嚴格要求自己,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個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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