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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素芳 97年3月有幸得法,99年邪惡開始迫害時,由於學法不深加之嚴重怕心,做出了對師父不敬和不符合大法的事,並把大法的書交給了邪惡,還把師父的法像給燒了。現在認識到我犯了如此的滔天大罪,真是後悔莫及。在此,我發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對師父不敬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努力學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4/1193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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