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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效福 我是96年年底有幸走上修煉路的。99年6月初,原單位來人找我,我就按它們提供的樣本寫了所謂的“不學不煉的保證書”(一式六份)。6月中旬,住地開發區派出所組織了“工作組”安營紮寨的對我進行每天24小時的非法監控,對我進行了“談話”並做了“記錄”,我說了“不學、不煉了”,並在“記錄”上簽上了名。7.20以後,據原單位負責人告訴我,鄉鎮不斷開會、要統計表和甚麼書面材料等,它們都替我應付過去了。當時我還說了謝謝它們的話。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是對師父極大的不敬。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聲明:以前我所寫、所說(包括別人替我寫的)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和所謂的“保證書”之類的東西一律作廢。助師正法,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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