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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憲英 我是1997年2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全家從大法中受益。7.20惡黨開始對大法迫害,我因向世人講真相,曾先後兩次被非法拘留,最後被非法勞動教養二年。在教養院,邪悟了,寫了“保證、三書”,做了有損於大法的事。我對不起大法和慈悲的恩師。聲明:我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統統作廢。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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