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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宛修 7.20以後,我向單位交了“不再修煉大法的保證書”,並且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對不起師父。在此鄭重聲明:我以前寫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證”全部作廢。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月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5/1193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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