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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維春 本人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和二零零二年十月的兩次非法關押迫害釋放時,第一次有單位和家屬“擔保”,第二次由家屬寫“擔保書”,始終沒有聲明否定。通過深入學法,知道了修煉的嚴肅性,明白了否定邪惡安排的重要性。現在特此聲明兩次的“擔保”一律作廢。不承認邪惡安排,決心走正、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的路,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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