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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開華 我於2005年12月23日貼真相標語時,被蹲坑的惡人抓到派出所。派出所又派人抄了我的家,惡警強迫我女兒寫了“保證”,又強迫我按了手印。我現在認識到這是對邪惡的妥協,是錯誤的。特此聲明:女兒寫的“保證”、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我要從新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6/1194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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