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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薛瑞芳 2004年5月23日,我在家被610綁架。在派出所,惡警利用刑訊逼供、非法打罵,它們強制我按手印、簽名等。當日下午,我被非法押送看守所。6月14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勞教所裡的惡警更是邪惡至極、全無人性,它們利用電棍電、罰站、不讓睡覺、洗腦、不准家人接見等等邪惡的手段。我違心的抄寫了“五書”。做了不該做的,對不起慈悲的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五書”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7/119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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